河北地质大学新校区主要道路、建筑物、广场命名征集公告
校园道路、建筑物、景观命名是学校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学校历史文脉、办学特色、育人理念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文化建设,深化实化学校“仰山慕水”文化品牌,弘扬“达观博物”校训精神,传承“三光荣四特别”地质精神,健全校园环境文化育人功能,做好新校区主要道路、建筑物、广场命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命名原则
1.坚持校史传承、特色办学原则。
2.坚持立德树人、文化育人原则。
3.坚持功能独立、分类明确原则。
4.坚持约定俗成、便于记忆原则。
02命名范围
1.拟命名的范围:新校区各组团内主要道路、建筑物、广场(见附件1)
2.拟命名的道路(见附件2)
北部生活组团:1号(道或街);2号(路)
北部教学组团:3、4号(道或街)
西部生活组团:5号(道或街);6、7号(路)
博物馆组团:8号(道或街)
3.拟命名的建筑物、广场(见附件3)
办公综合楼、学院楼、公共教学楼、公共实验楼、科技楼、师生活动中心、创研楼、生活园区(学生宿舍、研究生宿舍、留学生公寓、教师公寓)、学生食堂、广场
03命名规则
(一)道路命名规则
1.道路名称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构成,专名为各条道路的专门名称,通名以“道或街、路”命名。2.通名中南北向为道或街,东西向为路。
(二)建筑物、广场命名规则
1.建筑物名称由专名和通名两个部分组成,专名为各个建筑物(连体式建筑物)的专门名称,通名以“楼、堂、馆、苑、居、园、轩、场、中心、公寓”等命名。
2.宿舍楼、公寓楼按照片区命名,分为北部生活组团学生宿舍1#-4#片区;西部生活组团5号路东侧学生宿舍5#-7#片区;西部生活组团5号路西侧教师公寓1#-2#、研究生公寓1#-2#、学生宿舍8#-10#、留学生公寓片区;三期学生宿舍11#-20#、教师公寓3#片区。
3.功能一致的建筑物,如:学院楼1#-5#、学生食堂1#-5#、创研楼1#-3#在命名时,要统筹考虑、相互呼应。
4.广场名称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构成,专名为各广场的专门名称,通名以“广场”命名。
04时间安排
1.2024年4月18日,发布征集公告;
2.2024年4月30日前,征集名称,填报附件4、附件5命名征集表;
3.2024年5月1日-10日,汇总征集名称并提交专家评审会评审论证;
4.2024年5月11日-15日,专家评审论证确定的方案报党委常委会审定后发布。
05征集方式
1.本次征集面向全校师生员工、校友及关心河北地质大学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2.参加命名征集活动须下载并填写河北地质大学新校区主要道路命名征集表(见附件4)、新校区主要建筑物、广场命名征集表(见附件5),必须按照命名规则要求填写并附加释义。
3.参与名称征集并采纳的给予一定奖励。
4.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7208015
征集表投稿邮箱:
1146715393@qq.com